癌性疼痛一般以药物治疗为主,手术治疗往往需要结合患者的总体身体状况及生存期考虑。明确患者的疼痛原因并给予治疗后,必须对镇痛效果及疼痛缓解程度予以评价,以便制定今后治疗方案及用药剂量。
1.癌性疼痛的药物治疗原则
(1)尽量口服给药,便于长期用药,可以减少依赖性和成瘾性。
(2)有规律按时给药,而不是出现疼痛时再给药。
(3)按阶梯给药,根据WHO推荐的癌性疼痛“三阶梯疗法”。
(4)用药应该个体化。
(5)注意使用抗焦虑、抗抑郁和激素等辅助药物,可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癌性疼痛药物治疗的“三阶梯疗法”
(1)第一阶梯非阿片类镇痛药。用于轻度癌性疼痛患者,主要药物有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等,可酌情应用辅助药物。
(2)第二阶梯弱阿片类镇痛药。用于当非阿片类镇痛药不能满意止痛时或中度癌性疼痛患者,主要药物有可待因,一般建议与第一阶梯药物合用,因为两类药物作用机制不同,第一阶梯药物主要作用于外周神经系统,第二阶梯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二者合用可增强镇痛效果。根据需要也可以使用辅助药。
(3)第三阶梯强阿片类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或重度癌性疼痛,当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药物疗效差时使用,主要药物为吗啡,也可酌情应用辅助药物。
3.外科治疗
(1)脊髓后正中后索点状切开术(PMM)动物实验和尸体神经解剖均证实:内脏痛觉的上行传导通路很大部分是经由脊髓背柱上行的,特别是对于盆腔和下腹部的内脏痛觉传导,脊髓背柱的作用甚至要超过脊髓丘脑束。PMM正是选择性切断了脊髓背柱中间部传导内脏痛觉的神经纤维。
(2)脊髓止痛手术根据癌性内脏痛的不同部位和特点,考虑行脊神经后根切断术、脊髓前外侧束切断术和脊髓前联合切断术。由于手术损毁脊髓结构,易引起其他并发症,如运动或感觉障碍,因此,要结合患者的总体机能状况,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