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术治疗
骨血管内皮细胞瘤具有侵袭性,是低恶性或潜在恶性的肿瘤,应积极采用根治性手术切除,包括肿瘤段截除,使用假体、异体骨或带血管游离骨移植在内的广泛重建术来修复
骨缺损。位于椎体的病变,可行肿瘤椎体切除、脊髓减压、椎间嵌入植骨或人工椎体置换,或椎体钉固定。若位于椎弓,可行肿瘤椎弓切除,椎弓根螺钉固定。
2.放射治疗
骨血管内皮细胞瘤对射线敏感,放疗有效。对病灶分布于几个解剖部位和不能安全施行手术者,放疗是最有效的选择,可单独放疗。手术切除不彻底者,术后可辅助放疗。手术切除加放疗似乎比单独放疗更有效。
3.化学治疗
化疗是骨血管内皮细胞瘤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对于几个解剖部位的多发
性病变和不能手术切除者,在选择放疗的同时,可积极配合多药联合化疗,以提高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