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处理
颈、胸、腹部重要脏器的损伤。
2.早期
静脉应用大剂量抗生素、肌注破伤风抗毒素(TAT)。
3.伤口的处理
小的伤口,若无明显污染,可只冲洗其浅部,然后将其缝合。较大的伤口,有组织坏死或污染较重者,需行伤道清创。与火器伤相比,刃器伤的伤口处理偏于保守,但前提是应用大量的广谱抗生素。
4.手术指征
遇下列情况,可考虑行椎板切除术:
(1)影像学证实椎管内异物,骨片存在,需清除。
(2)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CT或MRI证实椎管内有血肿。
(3)脑脊液伤口漏超过3周不愈,需缝合修补硬膜。
(4)椎管内有脓肿或慢性肉芽肿形成,造成脊髓压迫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