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疗
(1)推荐将患者收入卒中单元或重症监护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神经系统体征的变化,保持气道通畅。避免患者用力及情绪波动,保持大便通畅。
(2)降低颅内压:主要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甘油果糖等。
(3)保护视神经:伴有进展性视力降低的严重颅内高压患者应紧急处理,必要时手术治疗。
(4)抗癫痫治疗:首次癫痫发作伴有脑实质损害时,应尽早使用抗癫痫药物控制癫痫发作,不建议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物。
(5)对症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给予富含蔬菜的饮食,加强护理,预防尿路感染和吸入性肺炎。
积极治疗病因,感染性血栓应及时足量足疗程使用敏感抗生素治疗;原发部位化脓性病灶必要时可行外科治疗,彻底清除感染源。
(1)对于无抗凝禁忌的CVST患者应尽早进行抗凝治疗。并发少量颅内出血和颅内压增高的CVST患者,并不是抗凝治疗的绝对禁忌证。
(2)急性期后应继续口服抗凝药物,控制INR值2~3之间,根据患者血栓形成倾向和复发风险确定疗程。
(3)经足量抗凝治疗无效,且无颅内出血的重症患者,在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可在监护条件下慎重实施局部溶栓治疗。
在急性期尽早进行中医药干预,在围手术期联合中医药治疗,或在患者不能耐受西药副作用时,或手术及介入治疗出现合并症/并发症时,或规范化西医治疗后肢体瘫痪、麻木、言语障碍、吞咽障碍、认知功能等改善不明显者,联合中医药治疗,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诊疗方案》,《出血性中风(脑出血)中医诊疗方案》,合理处方(中药、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