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
1.少尿期治疗 少尿期的治疗重点在于调节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控制氮质血症、营养支持、治疗原发病和防治合并症。
(1)治疗原发基础病因。
(2)营养疗法:尽可能通过胃肠道补充营养。早期应严格控制蛋白质入量,优质蛋白质0.6g/(kg·d),适度补充氨基酸或葡萄糖液,以保证每天每公斤体重126~188kJ(35~45kcal)热量。对伴有高分解状态的病人应加强营养支持,蛋白质入量可增加至1.0g/(kg·d),并可酌情予以胃肠道、静脉补充或全静脉营养补液。
(3)维持水、钠平衡:应严格计算24h液体出入量。补液时遵循量出为入的原则,具体计算如表7所示。透析治疗的病人可适当放宽液体入量。少尿期应严密监测病人的体重、血钠和中心静脉压。如每天体重减轻0.3~0.5kg、血钠和中心静脉压正常时,可认为补液量适当;限水过度或补液不足可能加重肾缺血性损伤,补液过多则可能导致急性肺水肿或脑水肿等合并症发生。
(4)高钾血症的处理:最为有效的疗法为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由于其可为急性致死的高危因素,故应在准备透析前先予紧急处理(表4)。
(5)纠正代谢性酸中毒:一般病人只要补充足够热量、饮食得当,代谢性酸中毒并不严重。在高分解状态时代谢性酸中毒程度较重,并可加重高钾血症,需及时治疗(表4)。应监测血气分析变化。
(6)积极控制感染和其他合并症:常见并发肺部、尿路和胆道等部位的感染,需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选用无肾毒性的抗生素治疗。对上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等其他合并症给予积极处理。
(7)透析疗法:透析疗法是抢救急性肾衰的最有效措施,早期透析可使患者度过少尿期、降低并发症和病死率。对纠正氮质血症、高钾血症,水中毒所致的肺水肿、脑水肿及高血压,纠正酸中毒和改善症状均有显效。透析治疗的指征如表8所示。
透析方式通常不限,常选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对有高分解状态、近期腹部手术或呼吸困难者通常选用血液透析。而对老年、心血管功能不稳定、有活动性创伤或出血、血管通路建立困难者通常选用腹膜透析。对不适宜做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可选做连续性肾替代疗法,其中连续性动静脉血液滤过(CAVH)及连续性静静脉血液滤过(CVVH)脱水效果好;连续性动静脉血液滤过加透析疗法(CAVHD或CVVHD)对高钾血症明显或尿素氮升高速度快者还可有效清除毒素。连续性肾替代疗法采用高效能小型透析装置,直接通过颈内静脉或股静脉留置双腔导管在床旁操作,特别适用于对急性肾衰和多脏器衰竭病人的抢救。
2.多尿期治疗 治疗重点仍为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控制氮质血症、治疗原发病和防治合并症。补充液体量一般控制在少于出量500~1000ml,并尽可能通过胃肠道补液。有利于缩短多尿期。应监测并及时纠正电解质紊乱,卧床病人应注意防治感染。对透析治疗的病人,在多尿期开始应继续透析,保持尿素氮<17.8mmol/L(50mg/dl)及血肌酐稳定在354μmol/L(4mg/dl)以下,多尿期1周左右可见血尿素氮、血肌酐逐渐降至接近于正常范围,临床症状改善,此时饮食中蛋白质摄入量可逐渐增加,并逐渐减少透析次数直至停透。
3.恢复期治疗 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应避免使用对肾有损伤的药物,每1~2个月复查肾功能1次,直至肾功能完全恢复。
近年来关于应用腺嘌呤核苷酸类药物、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和内皮素受体拮抗剂等防治肾小管损伤以及应用各种生长因子等药物促进细胞损伤修复的研究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其确切效果尚有待于临床循证医学资料证实。
(二)预后
急性肾小管坏死的病死率高达50%左右。影响预后的因素为:①原发性疾病;②患者年龄及原有慢性疾病存在;③肾功能减退的严重程度;④是否早期诊断和早期透析治疗;⑤是否存在并发症和多脏器衰竭等。随着透析疗法的不断进步和早期预防性透析的开展,直接死于急性肾衰者已较少,其主要死因为原发病和并发症,尤其是多脏器衰竭。急性肾小管坏死病人的远期预后大多良好,肾功能可恢复正常而存活。仅5%以下患者可发展为慢性肾功能不全,主要见于老年患者、原有肾疾病、病变严重而治疗不及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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