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常有l0年左右长期大量饮酒史,每天饮酒量(以普通白酒折算)多在250g以上,常有普通醉酒史。表现为无法控制对酒的渴求,不断饮酒强迫感,固定饮酒模式,病人必须在固定时间饮酒而不顾场合,需依赖饮酒支持精神生活和身体的良好感受,缓解戒断症状。酒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不可一天或缺,饮酒已成为一切活动的中心,明显影响工作、家庭生活以及社交活动。成瘾不久或程度较轻者一旦停饮,感到若有所失、空虚惆怅,饮酒后心情愉快、精神振奋,心理获得满足。耐受性增高是依赖性加重的重要标志,但依赖形成后期耐受性下降,只要少量饮酒也会导致身体损害。
2.停止或减少饮酒及延长饮酒间隔,因体内酒精浓度下降反复出现戒断症状,常见手、足、四肢和躯干震颤,共济失调,情绪急躁,易激惹,常有惊跳反应,或心情郁闷、思维停滞、反应迟钝和不想说话,可有全身无力、胃部不适、心慌、多汗、食欲不振、失眠多梦、恶心呕吐等,若及时饮酒戒断症状迅速消失,并可出现短暂错觉、幻觉和视物变形,发音不清。严重者相对或绝对戒断后可出现痫性发作、意识混乱、震颤和谵妄,经一夜睡眠血酒精浓度明显下降,故戒断症状多出现于清晨,多数患者需“晨饮”缓解戒断症状引起的不适,晨饮对酒依赖的诊断有重要意义。
3.酒依赖常呈复发和缓解模式,停止饮酒表现为心理和生理戒断症状,近半数酒精滥用或依赖者有精神异常,最常见的为焦虑症(终生患病率19.4%)、敌视社会人格(14.3%)和情感障碍(13.4%)等。酒依赖较轻者经戒断治疗和改变生活习惯往往能够控制,严重酒依赖患者经过一段时间戒断后如重新饮酒,可在数天内恢复酗酒状态,会较以前更快出现酒依赖症状。
4.酒依赖的某些临床问题
(1)精神依赖性(psychological dependence):早期对酒的一般渴望到出现明显躯体依赖,此期为轻度精神依赖,发展为严重躯体依赖时,患者恐惧戒断症状,出现强烈的饮酒要求,不可遏制地搜寻酒的行为。戒酒誓言化为乌有。
(2)躯体依赖性(physical dependence):是反复饮酒使CNS发生某种生理、生化变化,以致体内需有酒精持续存在,避免发生戒断综合征。
(3)耐受性:是饮用原有酒量达不到期待效果,必须增加用量,患者常表述“以前喝醉的量现在不醉了”。依赖者对酒的耐受性增加缓慢,最多不过是初期酒量的几倍,耐受性一般在青壮年达到平均高水平,后随中毒加重及年龄增长耐受性降低,至中老年期继续下降,这时酒依赖者无“陶醉”感,为追求“真的醉感”而连续饮酒。
(4)常见的饮酒方式:酒依赖者常不分时间、地点在短时间内大量饮酒,满足对酒的渴求心理和解除戒断症状,饮酒时往往不需任何佐菜,喝酒如喝白水一样,酒量持续每天达纯酒精150ml以上。患者可连续数天饮酒,不吃、不喝、不洗漱,与外界隔绝,直到身体脱水,喝水也要呕吐,不能再饮酒而终止。以后数天处于严重的戒断状态,不久又陷于醉酒状态,这种反复饮酒称为连续饮酒发作。另外,酒依赖患者可表现为饮酒→醉酒→入睡→清醒→饮酒→醉酒→入睡的饮酒周期反复,称为“山型”饮酒。“连续”和“山型”饮酒是酒依赖患者饮酒方式达到的极端状态。
(5)酒依赖的症状轻重取决于饮酒量、种类、饮酒时间及方式、种族及个体素质等。判定酒依赖者应结合文化背景,某些不受酒量、时间和场合限制均可饮酒国家的人们易陷于酒依赖。
1.酒依赖诊断标准(根据CCMD-Ⅱ-R)
(1)有长期或反复饮酒史,症状可推断因饮酒引起。
(2)对酒有强烈的渴求。
(3)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停止饮酒可出现肢体震颤、静坐不能、恶心、呕吐、大汗或易激惹等戒断症状;继续饮酒可避免戒断症状的出现,经常清晨饮酒或随身带酒频繁饮用;多次试图戒酒失败;对酒精产生耐受性,饮酒量增大;为饮酒而放弃其他娱乐活动或爱好。须注意排除其他躯体疾病,尤其精神活性物质依赖、情感性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和焦虑症等。
2.涉法特点及法律能力评定 酒依赖患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责任能力评定应从严掌握。多数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主张,单纯酒依赖患者违法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如伴显著智能障碍,导致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明显削弱时可评定部分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