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艾滋病)

发病部位:全身

就诊科室:性病科

疾病用药:暂无数据

疾病自测:暂无数据

1、对已感染HIV的妇女进行“不供血,终止妊娠,固定性伴侣,避孕套避孕”的宣教。
2、艾滋病患者和HIV抗体阳性者均不宜妊娠,一旦妊娠应早期终止;如继续妊娠,应告知胎儿的危险性。
3、尽可能缩短破膜距分娩的时间;尽量避免使胎儿暴露于血液和体液危险增加的操作,如胎儿头皮电极、胎儿头皮pH测定。
4、注意分娩时新生儿眼和脸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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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新 任正新 主治医师
Q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什么
A

一般不能治愈,只能服用抗病毒的药物,控制...

李红冬 李红冬 副主任医师
Q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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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传播途径主要是性传播,母婴传播和,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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