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最主要的病因,为妊娠期孕妇体内激素水平的生理性变化或Graves病。
引起妊娠合并甲亢最常见的病因,约占所有妊娠妇女的1%~3%,常在妊娠7~11周引发甲亢,但14~18周后可逐渐缓解。
为了满足正常妊娠期代谢需求的增加,孕妇的甲状腺会发生生理性的改变,导致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从而可能引发甲亢。
正常妊娠期,孕妇体内的HCG水平比非孕期要高很多,并在10~12孕周时达到高峰,而HCG具有刺激甲状腺的功能,所以,可能引发甲亢。
一种引发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但在孕妇中比较少见,约占所有妊娠妇女的0.1%~1%。
甲状腺炎、甲状腺毒性腺瘤、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和碘摄入量过多等病因,也可能引发妊娠期甲亢,但很少见。
妊娠剧吐是早期妊娠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伴体重减轻,发生妊娠剧吐的孕妇血清中的HCG水平往往高于正常的孕妇,可能会诱发妊娠期一过性甲亢。
主要包括葡萄胎和绒毛膜癌,这类疾病会促进机体分泌大量的HCG,从而诱发妊娠期甲亢。
孕妇家庭中有妊娠合并甲亢病史的成员,该孕妇发生本病的风险要高于正常人。
甲状腺功能的检查可以判断体内甲状腺激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