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抗甲状腺药物 目前
ATD治疗仍然是
妊娠期甲亢的首选
治疗方式,应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
恢复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并用有效而最低的剂量维持。
FT4或FT4可维持在正常的高值或稍高于正常值。一般认为,
PTU和
甲巯咪唑(他巴唑)均可用于孕妇,但有报道认为PTU较甲巯咪唑更适合于妊娠期甲亢。ATD治疗开始时,甲巯咪唑的剂量20~40mg/d,或PTU200~400mg/d,分两次口服。症状严重时,开始的剂量为PTU 600mg/d,或甲巯咪唑60mg。对于孕28周诊断为甲亢的病人,开始治疗时宜住院,以预防孕妇和胎儿发生各种危险的
并发症。
治疗2~6周后,甲亢症状开始改善,脉搏减缓,体重增加。此后应每隔2~3周复查甲状腺功能,在病人症状和甲状腺功能改善后,可逐步减量,直至以最低剂量维持甲状腺功能在正常水平,如PTU 100mg/d,或MMI 10mg/d。到妊娠32~36周,部分病人可停药,但病史长且
甲状腺肿大明显的病人不应停药。如在妊娠后期,PTU用量<200mg/d、甲巯咪唑<20mg/d,则大多数新生儿不会发生
甲状腺功能低下。如孕妇在ATD治疗期间,引发胎儿甲状腺肿、
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可经羊膜腔注射L-T4,剂量为250μg/周。
产后哺乳不是ATD的禁忌证,PTU通过乳汁的量甚少,甲巯咪唑稍高。在PTU 150mg/d或甲巯咪唑10mg/d剂量下,哺乳并无危险。如监测新生儿的甲状腺功能,则ATD更安全。有报道ATD治疗可诱发胎儿皮肤
发育不全,因而有作者建议用超声波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
2.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 主要为
普萘洛尔(心得安),可引起
胎儿心动过缓、体重低、
分娩期
低血糖和新生儿对缺氧的反应降低等。在妊娠后期并非绝对禁忌的用药。但应在短期内使用,以改善症状,或作为甲状腺术前准备。较长时间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更多的妊娠并发症,使自然流产率升高。
3.
甲状腺素制剂 一般认为,ATD联用甲状腺素制剂没有好处,因为联用甲状腺素制剂后,需增加ATD的剂量,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
5.
放射性131I治疗 尽管胎儿甲状腺在第10周后才有
浓聚131I的功能,但仍应禁止用放射性131I治疗妊娠甲亢。131I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已有报道。尚未见到妊娠10周内,意外应用131I导致
胎儿畸形的报道,但如在妊娠10周后意外应用131I,应
终止妊娠。
(1)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丙或
甲硫氧嘧啶100~200mg,1次/6h。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
甲亢平)10~20mg,1次/6h,口服。
(3)普萘洛尔(心得安)口服20~40mg,每4~6h一次或
静脉注射0.5~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