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0~3岁为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因此不同发育阶段存在明显的视力差别,弱视的诊断需要参考患儿的年龄因素,而不能以单一的数值做诊断。3~5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的下限为0.5,6岁及以上为0.7。
若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的下限,Snellen视力表检测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同时缺乏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或形觉剥夺等危险因素,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继续观察。Snellen视力表检测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视力较差的一只眼为弱视。
屈光状态检查即通常所说的“验光”,需要在1%阿托品散瞳后进行,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散瞳导致的视力模糊可能持续3周左右。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凹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旁注视,5环以外为周边注视。随着视力发育,2~6个月幼儿的注视性质已发育至中心注视。
视觉诱发电位(VEP)主要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的异常,婴儿主要检查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弱视眼表现为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P100波潜伏期延长,振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