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防治,不论原发性或继发性,除少数由于药物引起者可停药外,大多缺乏病因治疗,因此不能根治。
1.治疗目的
(1)尽快终止急性关节炎发作。
(2)防止关节炎复发。
(3)纠正高尿酸血症,防治尿酸盐沉积于肾脏、关节等所引起的并发症。
2.急性发作期治疗
患者应卧床休息,抬高患肢,一般应休息至关节痛缓解72小时后才可恢复活动。药物治疗越早越好,早期治疗可使症状迅速缓解,而延迟治疗则炎症不易控制。常用药物有以下几种:
(1)非甾类抗炎药 急性期首选的止痛药物,如双氯芬酸钠或双氯芬酸钾,或塞来昔布、美洛昔康等,症状控制后停药。应用期间注意监测血肌酐水平。
(2)秋水仙碱 非甾类抗炎药无效时可考虑应用,开始时小剂量口服,直至症状缓解或出现药物副作用时停药。用药期间监测不良反应。
(3)糖皮质激素 如果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急性期可以考虑糖皮质激素。
3.间隙期及慢性期治疗
(1)抑制尿酸生成药物 别嘌呤醇,根据尿酸水平从小量开始逐渐加量。
(2)促进尿酸排泄药物 苯溴马隆。
应强调的是降尿酸药物可能诱发急性关节炎,因此在急性期不宜使用,而且此类药物均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4.无症状高尿酸血症治疗
一般治疗包括减肥、控制血脂、减少非必要的利尿剂应用、控制饮食等。同时对共患的
高血压、
高血脂、高血糖等病症予以积极治疗。
降尿酸药物的应用时机目前尚无定论。由于无症状高尿酸血症的患者5%~15%发展为痛风,如有心血管病或其他高危因素,应在血尿酸持续高于480μmol/L时开始规律降尿酸治疗。如无心血管病等高危因素,则可在血尿酸高于540μmol/L开始持续降尿酸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