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毒的一般处理措施
1.治疗原则
发生急性中毒时应立即治疗。诊断未明以前积极进行一般中毒急救处理,诊断一旦明确,尽快应用特效解毒剂。一般情况下,以排除毒物为首要措施,尽快减少毒物对机体的损害;维持呼吸、循环等生命器官的功能;采取措施减少毒物的吸收,促进毒物排泄。
2.尽快清除毒物
(1)接触中毒的处理 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毛发及指甲部位应反复冲洗。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可先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强酸可用3%~5%碳酸氢钠、强碱用3%~5%醋酸或食用醋清洗。毒物溅入眼睛内,应立刻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忌用拮抗剂,然后送眼科处理。有机磷可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敌百虫忌用肥皂水冲洗。
(2)吸入中毒的处理 患儿应立即移离有毒场所,移到新鲜空气处,吸出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吸氧。
(3)口服中毒的处理 可采用催吐、洗胃、导泻或洗肠,以清除毒物。
1)催吐 适于年龄较大、神志清、食入毒物在4~6小时以内的患儿。催吐时要注意患儿体位和全身状态,危重患者应侧卧,头向一侧,以防止吐物吸入气管内,每次催吐应有一定间隔,以便患者适当休息。持续惊厥、深度昏迷、服入强腐蚀剂、煤油,或者有严重心脏病,食管静脉曲张及6个月以下婴儿不能用此方法。催吐的方法有两种:①刺激引吐 用压舌板、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和咽后壁,使之引起呕吐,可喝适量清水、盐水或选用的液体,然后再促使呕吐,反复进行,直至吐出液变清无味为止。②药物催吐 吐根糖浆10~30毫升/次,然后饮水200毫升,可加速催吐作用。现已少用。
2)洗胃 一般洗胃应在服入毒物后1~4小时内进行,但是有些毒物的颗粒可存在于胃黏膜皱襞中,有些油状毒物在胃内可存留12小时以上,此时尽管胃已排空,洗胃仍有治疗作用,尤其是在:①毒物量进入较多;②毒物在胃内排空时间长,如有机磷中毒;③毒物吸收后有可能从胃再分泌者,如鸦片类;④带肠衣的药片等情况下。
强酸、强碱中毒患儿切忌洗胃,以防穿孔。昏睡、惊厥或无法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患儿,洗胃前必须插入带气囊的气管导管以保持呼吸道通畅。洗胃时应注意让患儿侧卧,头呈微低位,经口或鼻插入大孔胃管,每次灌入洗胃液应少量,不超过同年龄胃容量的1/2,反复冲洗。洗胃液应根据毒物性质决定,不明确毒物时,可用温生理盐水。
(4)导泻 临常最常用的是硫酸镁,配成25%的溶液,口服或胃管灌入。
(5)洗肠 用于中毒时间久,毒物滞留肠内,肠蠕动减弱致泻药无效(如巴比妥类中毒)时,可用1%温盐水、1%肥皂水或清水;也可加入活性炭,反复灌洗,直至洗出液变清为止。
3.防止毒物吸收
(1)蛇咬、蝎蛰中毒的的处理 中毒处近心端用止血带结扎,制动,每15分钟放松1分钟。若强毒注入,应切开冲洗排毒。
(2)口服中毒的处理 在催吐、洗胃当中或其后,应给予拮抗剂直接与未被吸收的毒物发生作用,以减低毒性或防止吸收。常用的方法有:①中和解毒:强酸中毒可用弱碱中和,强碱中毒可用弱酸中和,以减低或失去毒性。牛奶、豆浆、蛋清也都有中和酸、碱的作用。碳酸氢钠忌用于中和胃内强酸腐蚀中毒,以防胃穿孔。②吸附解毒:常用活性炭。③氧化解毒:常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④沉淀解毒:牛奶、蛋清以及钙剂,能分别与不同毒物发生沉淀作用,从而解毒或延缓毒物吸收。⑤转变为无毒化合物:如砷或氰化物中毒时,用硫代硫酸钠生成无毒的硫砷化物或硫氰化物。⑥保护黏膜,延缓吸收:牛奶、豆浆、蛋清、面糊、米汤、脂肪(油类)等内服后,可以混裹毒物,减少毒物与胃肠黏膜接触。
4.促进毒物排泄
毒物吸收后,较多由肝脏解毒,或由肾脏排泄,所以可选用以下方法排毒。
(1)利尿 适用于毒物经过肾脏排泄、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较高、血循环和肾功能良好的情况。静脉点滴5%~10%葡萄糖溶液可以冲淡体内的毒物浓度,增加尿量,促使排泄,并有保护肝肾的作用;应用利尿药,如速尿;碱化尿液,可用碳酸氢钠溶液1~2毫摩尔/千克,静脉滴注1~2小时,滴注速度应维持尿pH7.5~8为标准。
(2)透析疗法 危重的急性中毒患儿,可采用透析疗法增加毒物排出。常用的有直肠透析、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其他 如血液灌流法、血浆置换等。
5.高压氧疗法
适用于各种中毒引起的严重缺氧。在一氧化碳中毒时,应用高压氧治疗,可以促使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分离。
6.对症治疗
监测病情变化,注意中毒患儿的一般情况,特别是神志、呼吸和循环状态,以判断中毒的轻重;建立良好呼吸道和足够的通气,建立循环通道,及时纠正循环灌注不良或循环衰竭。有危及生命的症状如惊厥、呼吸困难、循环衰竭等,应立即对症抢救治疗。
7.特殊治疗
有些中毒有特效解毒药,一旦确诊,应尽快使用。有机磷中毒用解磷定及阿托品;麻醉剂中毒用纳络酮;亚硝酸盐中毒用亚美蓝(美蓝);砷、汞、金、铜、铬、钨等中毒用硫代硫酸钠等。
(二)常见药物、金属化学物质中毒的主要处理原则
1.水杨酸盐
以5%碳酸氢钠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静脉点滴5%碳酸氢钠及维生素K,以补液利尿,碱化尿液。
2.巴比妥类及苯二氮?类
1:5000高锰酸钾洗胃;肌注苯甲酸钠咖啡因;或静注贝美格;或肌注纳洛酮;4~6小时后可重复1次,直至神志转清。注意呼吸和循环支持。
3.颠茄类
以1:5000高锰酸钾洗胃,硫酸镁导泻;用毛果芸香碱每1~4小时皮下注射1次;或新斯的明每3~4小时肌注1次。直至瞳孔缩小。惊厥者给予地西泮、肾上腺皮质激素,并注意呼吸支持。
4.氨茶碱
反复以1:5000高锰酸钾洗胃,导泻,洗胃后胃管内注入活性炭,注意镇静止痉、纠正低血钾,休克及心律失常,补液利尿。严重者可给予透析治疗。
5.麻黄碱
肌注氯丙嗪或酚妥拉明静脉滴注,维持血压正常后逐步撤除。
6.乙醇
中毒1小时内用温开水洗胃,静注25%~50%高渗葡萄糖,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并补充维生素B1及维生素B6。伴肝肾功能障碍者可考虑透析治疗。
7.氯丙嗪
以1:5000高锰酸钾反复洗胃,导泻,洗胃后可胃管内注入活性炭,保暖,减少搬动,防止直立性休克;酌情给予升压药(多巴胺或间羟胺),控制惊厥,呼吸支持。重者可予透析治疗。
8.阿片
口服中毒者可予1:5000高锰酸钾或活性炭悬液洗胃;纳洛酮肌注或静注,数分钟后可重复应用;给予呼吸及生命支持;抗惊厥;防治脑水肿及肺水肿。
9.亚硝酸盐
中毒6小时内给予洗胃,导泻,清除胃内余下毒物。1%亚甲蓝稀释后缓慢推注,或维生素C静注;气促者给予吸氧。
10.铅中毒
急性食入中毒者以1%硫酸钠溶液洗胃,并口服牛奶或蛋清;及早应用依地酸钙钠或二巯丁二钠静脉缓注。药物3~4天为一疗程,休息3~5天。一般用4~6个疗程。
11.汞中毒(误食)
立即用5%活性炭悬液,并口服牛奶或蛋清;硫酸镁导泻。有全身中毒症状者可用5%二巯丙磺钠肌注。肾衰竭者给予透析治疗。
12.强酸碱类
皮肤、五官等接触部分用清水冲洗,去除衣物。若非大量毒物食入,一般禁止洗胃及催吐;强酸中毒可口服4%氢氧化铝10~20毫升或蛋清、豆浆等;强碱类则口服1%醋酸或食醋等。注意生命功能支持,症状严重者可给予地塞米松静注。
13.氰化物
给予吸氧及生命支持。食入者用1:5000高锰酸钾、5%硫代硫酸钠、3%过氧化氢及0.5%活性炭悬液洗胃;立即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吸30秒,5分钟可重复1次;随后静注3%亚硝酸钠,再静注25%硫代硫酸钠溶液;效果不满意时可重复使用。无硫代硫酸钠时可用1%亚甲蓝缓慢静注代替。
(三)有毒动植物中毒
1.蟾蜍
以1:5000高锰酸钾洗胃、导泻(忌用油类泻药),维生素C静滴,纠正心律失常(阿托品,肾上腺素),地塞米松静注;防治心源性休克。毒液接触眼者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液局部冲洗。
2.毒蕈类
以1:5000高锰酸钾或活性炭悬液反复洗胃,硫酸镁导泻;用二巯丙磺钠(二巯基丙磺酸钠)肌注;阿托品肌注,每15分钟1次,直至阿托品化后减量。重者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透析治疗,并给予生命支持。
3.毒蛇咬伤中毒
伤肢制动,以减慢毒素扩散;肢体伤口的近心端2~3厘米处用绳或布条缚扎,每15~30分钟放松1~2分钟。伤口扩创,用依地酸钙钠,双氧水,呋喃西林溶液,冷开水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冲洗,反复吸引毒液;无条件扩创可用火焰烧灼伤口,破坏毒素;皮下注射多价或特异性抗蛇毒血清,口服或注射蛇药;补液利尿,重者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
4.蜂、蝎及毒蜘蛛螫伤中毒
拔除伤口内毒刺,以3%氨水或苏打水等碱性溶液洗敷伤口。毒蝎,毒蜘蛛螫伤者应在缚扎伤口近心端肢体,并扩创排毒(同毒蛇咬伤)。扩创后局部可注射3%依米丁,或用蛇药外敷;输液利尿;重者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防治过敏性休克及肺水肿,生命功能支持。
(四)农药、杀鼠药、一氧化碳中毒
1.一氧化碳中毒
开窗通风或脱离中毒环境,吸氧,补充大量维生素C。伴昏迷或抽搐者提示病情较重,应及早给予高压氧治疗,并控制惊厥,提供生命支持。
2.有机磷
以2%碳酸氢钠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马拉硫磷中毒忌用)洗胃,硫酸镁导泻。皮肤接触者用清水或苏打水冲洗皮肤及五官,去除衣物。
3.鼠药(氟乙酸钠、氟化钠)
用0.2%~0.5%氯化钠洗胃,每天肌注乙酰胺,疗程1周左右。控制惊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