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并发心衰、阿-斯综合征、心源性休克、心律失常、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胸腹腔积液、肺梗死、脑梗死等。
一.心律失常
(1).急性心功能不全出现心源性休克并发室性异位心律(早搏、心动过速、纤颤)或Ⅰ、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多于大剂量VC静注或扩容及亚冬眠疗法后,随休克的缓解而于数小时内消失,一般须使用抗心律失常药。
(2).慢性心功能不全并发的室性心律失常,多于强心剂用达有效量,而心功能不全好转时室性心律失常或减轻、或消失。
(3).急性或慢性心功能不全经上述治疗与观察后无效后,可加用抗心律失常药,但应注意后者的负性肌力作用、致心律失常作用及其与强心剂、利尿剂间的相互作用,以免抑制心肌,加重心功能不全或导致洋地黄中毒,甚至引起心脏骤停。
(4).药物治疗无效的永久性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可安置人工心脏起搏器;对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纤颤的患者,可行电复律。
二.血栓、栓塞按血栓、栓塞治疗常规处理。
三.感染肺部感染常可诱发或加重心功能不全,应选用相应的抗生素治疗或预防。小儿肠道蛔虫症应于心力衰竭控制后作驱蛔虫治疗。
四.水、电解质紊乱
(1)利尿剂宜间断应用,避免发生水、电解质紊乱与酸碱平衡失调。
(2).对较长期应用利尿剂的患者,不宜严格限制钠盐的摄入。
(3).有条件时应监测血容量,血清钠、钾、氯、钙、镁等离子的变化,及时调整水、盐代谢失调,注意纠正酸碱失衡。
(4).为防止低钾血症,可将潴钾利尿剂与排钾利尿剂交替或联合应用,并应重视镁盐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