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过期妊娠发生后无论对母体还是胎儿来说都很危险,若不处理,部分胎儿可危及生命或出现并发症,因此,一旦孕周超过42周后,应及时就诊,进行检测,随时准备终止妊娠。
孕妇在37~40周门诊时,在无前置胎盘等阴道分娩禁忌症的情况下,才可进行阴道检查,指诊时将胎膜从子宫内口向子宫下段部分剥离。
部分过期妊娠且无产兆的患者,可选择继续妊娠,但应做好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般采用无应激试验,监护次数随孕周的增加而增加,通常在过预产期后开始,1周2次,临近42周时可1~2天1次,42周后1日1次。
妊娠38周后,羊水量开始逐渐减少,当羊水最大直径<2cm或羊水指数<5cm时为羊水过少。孕40周后1周测量1~2次,41周后可2~3天1次,当羊水量明显减少时,应迅速处理。一般进行连续监测。
通过B超测量胎儿有关径线,是现有估计胎儿生长情况及其大小的最佳方法,根据超声测量结果对比胎儿生长曲线,来鉴别胎儿在宫内生长受限的程度。胎儿生长受限或体重低是胎儿或新生儿出现不良预后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包括无应激试验、胎儿呼吸运动、胎动、肌张力及羊水量等五项,对于过期妊娠的孕妇,应常规进行监护,以了解胎儿宫内缺氧的情况及对缺氧的耐受力。
对于无引产禁忌症的孕妇,可通过机械性的方法促进宫颈成熟,主要包括低位水囊、Foley尿管等方法,促进内源性前列腺素的释放,达到促进宫颈软化、成熟的目的。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宫颈成熟程度是成功引产和阴道分娩的关键,对于无引产禁忌症的孕妇,可使用前列腺素制剂促进宫颈成熟,其主要作用是软化宫颈和诱发宫缩。主要包括可控释地诺前列酮栓(PGE2)和米索前列醇(PGE1)。
又称普贝生,可在外阴消毒后放入阴道后穹隆深处。用药过程应定期监测宫缩情况、胎儿电子监护的结果及孕妇一般情况,当出现规律宫缩伴有宫颈成熟度改变、置药时间超过24小时、胎膜破裂后,需将药物取出。若孕妇出现异常情况,也应及时取出。
将药物放入阴道后,定期观察其融化吸收的情况、孕妇宫缩和胎儿电子监护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取出。
对于无引产禁忌症的过期妊娠患者,可使用药物引产。一般可在宫颈成熟后,使用小剂量的缩宫素,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使用量,直到出现有效宫缩。使用时应定期观察宫缩情况、胎心变化,做好监护,当持续使用2-3天仍无法生产时,可考虑使用其他方法。
对于确诊过期妊娠而无胎儿窘迫、无明显头盆不称等禁忌症的孕妇,可考虑引产。若有引产的绝对禁忌症、胎儿体重超过4500g且产程延长、及其他危及母儿生命的情况时,可考虑剖宫产。引产手术的相关事项包括以下几种。
对于过期妊娠的孕妇,为降低围产儿的死亡率及减少并发症,可考虑引产;当孕妇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及肾病等疾病需提前终止妊娠,且符合阴道分娩的条件,也可进行引产。
当胎儿出现生长受限、严重畸形、死胎等异常情况,或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h仍未临产时,若胎儿可耐受阴道分娩,应进行引产。
绝对禁忌症包括孕妇合并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重型肝炎、心功能衰竭、肾脏功能衰竭等;有剖宫产手术史、穿透性子宫肌瘤剔除史及子宫破裂等;生殖道畸形、产道异常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HIV且未经治疗者;宫颈癌患者及对引产药过敏的孕妇。此外,经产妇分娩次数超过5次的,可根据孕妇情况考虑。
绝对禁忌症包括胎儿横位等胎位异常的情况,以及明显的头盆不称、脐带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及严重的胎盘功能不良等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的情况。对于羊水过多、双胎或多胎等经风险评估后可考虑引产。
对于药物引产失败,孕妇宫颈条件较好,排除阴道感染等异常情况后可使用人工破膜术,缩短引产到分娩的时间。但该法有脐带脱垂、母儿感染、胎儿损伤等风险,使用时应密切关注产妇及胎儿的变化。
高压氧治疗可改善妊娠晚期胎盘的功能,减少不良妊娠的发生。
胎儿窘迫的原因
慢性胎儿窘迫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女性,建议孕期定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