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精神障碍的治疗,一般不需应用较长时间和较高剂量的精神药物,更不宜采用传统的电休克治疗。多数病例较低剂量抗精神药物短期在1~4周即可缓解,一般无需长期用,有报道随访1~2年精神状态仍然保持良好,无复发迹象。症状恢复后,类躁狂抑郁发作者巩固服药1~3个月;类精神分裂样改变者可延长服药3~6个月,如病情保持稳定可终止服药观察。除药物外,改善环境,消除诱因并常因此而获得较为满意的缓解。同时配合恰当的心理治疗也甚为重要,目的在于增强和提高患者的心理防御能力。但某些类型,如XYY型中的一些变态行为或遗留的人格偏离则难于消除,如环境顺利也可达到较长时间的缓解。至于性激素的配合应用,并非一定可取,有些病人应用后自我感觉良好,可能与其心理安慰作用有关,而非激素之功效。如若能够早期发现,在儿童期即补充内分泌和心理调整,加强特殊教育等对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