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伤患者,应首先解除危急生命的状况,使患者伤情初步得以控制,之后再进行后续治疗。治疗原则应遵循“抢救生命第一,保护功能第二,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对于创伤性休克的患者,治疗措施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液体复苏、止痛、控制出血以及其他对症治疗。
1.创伤性休克急性期如何治疗?
治疗目标为积极的控制出血,最大限度的维持生命体征平稳,保证患者血压等在安全范围内,及时抢救生命。
(1)控制出血和维持生命体征
患者活动性出血还没有被控制时,应积极控制出血,保证血压、心输出量在正常或者安全范围之内,应及时进行生命体征监测,最大程度的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处于平稳状态。
(2)输血与液体治疗
应尽早对患者进行快速输血治疗,以维持血容量,保证主要脏器的供氧和微循环,应该在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之前,进行积极的输液治疗,纠正可能存在的血容量不足。
(3)维持气道通畅
如果患者自身无法正常的呼吸或者气道不通畅,应快速建立起通畅稳定的气道,必要时进行吸氧。
2.创伤性休克有哪些一般治疗措施?
(1)患者可以保持中凹卧位,也就是头部和上身抬高20°~30°,下肢抬高15°~20°的姿势,以保证回心血量充足。周围环境应保持安静,避免对患者进行过多的搬动,注意防寒保暖。
(2)对患者进行血压、血氧饱和度、心电、呼吸等监控,及时进行各项检查。
(3)为患者开放多条静脉通路,为输血输液做准备,必要时应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4)留置导尿管,监测尿量等。
3.创伤性休克有哪些药物治疗?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1)止血剂
怀疑患者存在活动性出血时,可考虑静脉使用氨甲环酸等止血药物。
(2)逆转抗凝剂
创伤失血性休克存在活动性出血的患者,若之前使用了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应快速逆转抗凝剂的作用,使用逆转抗凝剂,如凝血酶原复合物(PCC)等药物。
(3)血管活性药与正性肌力药
血管活性药一般应建立在液体复苏的基础之上使用,对于极度低血压患者或经液体复苏后依然不能纠正的患者,可在液体复苏同时使用血管活性药,如去甲肾上腺素等。在心脏负荷良好但心输出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酚丁胺等。
4.创伤性休克有哪些手术治疗?
(1)损伤控制性手术
患者组织和器官出现严重损伤,若此时身体状况不适合进行长时间复杂手术,可以选择通过简单、快速的损伤控制性手术控制伤情进一步恶化,待患者情况好转后再进行合理的完整或分期手术。
(2)完整性手术
若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不存在酸中毒等复杂情况,经过系统的评估,可以进行完整的手术。
可以通过损伤控制性手术治疗控制出血,使患者出血和休克得以控制,此后再进行合理的完整或分期手术。
(3)控制出血
体表或表浅出血患者,可简单应用敷料压迫法控制外部出血,对于开放性四肢损伤存在危及生命的大出血,在外科手术前推荐使用止血带。
(4)骨盆外固定带
怀疑骨盆出血时,可应用骨盆外固定带。
如果体内还有大的出血未能控制,积极抗休克的同时建议早期积极手术止血。
(5)介入治疗
对于一些盆腔动脉的活动性出血,脾脏、肝脏等脏器的出血,可以考虑通过介入治疗的方式进行止血,也可采取外科手术与介入治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止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