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的症状和体征因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异。
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临床表现型。
患眼具有前房浅、房角狭窄、眼轴短等结构特征,但尚未发生青光眼。
开始时,患者可有轻微眼胀、头痛、恶心,白天视物有蒙雾感,夜晚看灯光则有虹视,即看到多种颜色的彩色光环。
先兆期(小发作):患者自觉症状轻微,仅有轻度眼部酸胀感,视力影响不明显,但有雾视、虹视。眼压一般在30~50 mmHg。
急性大发作:明显眼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高度减退,仅剩光感;眼球坚硬如石,眼压一般在50 mmHg以上,甚至超过80 mmHg。
患者经及时治疗,眼压下降,病情暂时缓解。此期时间可持续数日至一到两年不等。
发作期未能控制者,或间歇缓解期、甚至临床前期因不愿手术治疗而长期滴用缩瞳剂者,可能发展至慢性进展期。早期视力尚可正常,但视神经出现损害,若不及时治疗,随病情进展视野将逐渐缩小,最后完全失明。
进展缓慢,患者除视物模糊、视野缺损外,常缺乏自觉症状,容易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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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青光眼的治疗主要有保存视力。继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