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流产患者的治疗主要是针对病因。不同病因导致的习惯性流产有不同的治疗方法,治疗效果也不一致。对于染色体异常或基因缺陷患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案。
习惯性流产有哪些一般治疗措施?
解剖结构异常
- 子宫颈机能不全:子宫颈环扎术是治疗宫颈机能不全的主要手段,可以有效预防妊娠34周前的早产。存在子宫颈机能不全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可在孕13~14周行预防性子宫颈环扎术。
- 先天性子宫发育异常:对于双角子宫或鞍状子宫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可行子宫矫形术;子宫纵隔明显者可采用宫腔镜切除纵隔;单角子宫患者无有效的手术纠正措施,应加强孕期监护,及时发现并发症并予以处理。
- 其他的子宫病变:对于宫腔粘连的习惯性流产患者行宫腔镜粘连分离术,术后放置宫内节育器,防止再次粘连,或周期性使用雌激素及人工周期治疗,以促进子宫内膜生长。子宫黏膜下肌瘤患者宜在妊娠前行宫腔镜肌瘤切除术,体积较大的肌壁间肌瘤应行肌瘤剔除术。
血栓前状态
- 治疗血栓前状态的方法是低分子肝素单独或联合阿司匹林用药。低分子肝素一般用法是5000U皮下注射,每天1~2次。用药时间可从孕早期开始,一般在检测血β-hCG诊断妊娠即开始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如监测胎儿发育良好,血栓前状态相关的异常指标恢复正常即可停药,停药后定期复查血栓前状态的相关指标,同时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如有异常需考虑重新开始用药,必要时治疗可持续至整个孕期,在终止妊娠前24h停止使用。妊娠期使用低分子肝素对母胎均有较高的安全性,但有时也可引起孕妇的不良反应,例如过敏反应、出血、血小板计数减少及发生骨质疏松等,因此,在使用低分子肝素的过程中,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测。
- 阿司匹林对胎儿的安全性目前尚处于研究之中,建议小剂量阿司匹林于孕前使用,推荐剂量为50~75mg/d,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监测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及纤溶指标。
- 除以上抗凝治疗之外,对于获得性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者,通过补充叶酸、维生素B12可取得一定疗效。
染色体异常
- 夫妇染色体核型分析发现有染色体重排者(如染色体易位)应进行遗传咨询,分析再次妊娠染色体异常的发生率以及临床上的选择。
- 因同源染色体罗氏易位患者理论上不能产生正常配子,建议同源染色体罗氏易位携带者避孕,以免反复流产或分娩畸形儿,抑或接受供卵或供精通过辅助生殖技术解决生育问题。
- 常染色体平衡易位及非同源染色体罗氏易位携带者,有可能分娩染色体核型正常及携带者的子代,妊娠后,应行产前诊断,如发现胎儿存在严重染色体异常或畸形,应考虑终止妊娠。
内分泌异常
有内分泌异常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及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亚甲减)、糖尿病等,应该在孕前及孕期积极监测及治疗。
- 甲亢:一般建议有甲亢病史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在控制病情后方可受孕,但轻度甲亢患者在孕期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如丙基硫氧嘧啶(PTU)比较安全,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率。
- 甲减:凡是已经确诊为甲减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均需接受甲状腺激素治疗,建议当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3个月后再考虑妊娠,孕期坚持服用甲状腺激素。
- 亚甲减:应酌情补充左甲状腺素钠,使促甲状腺激素(TSH)控制在正常水平,并可适当补充碘剂。
- 糖尿病:建议已经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未控制之前采取避孕措施,于计划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将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并于计划妊娠前3个月停用降糖药,改为胰岛素治疗。
- 多囊卵巢综合征:多囊卵巢综合征是否导致习惯性流产发生目前仍有争议。目前,仍没有足够证据支持二甲双胍治疗可降低习惯性流产患者的流产率。
感染
- 生殖道感染与晚期习惯性流产及早产关系密切,因此,对有生殖道感染病史的患者,应在孕前常规对生殖道分泌物进行细菌性阴道病、支原体、衣原体等的筛查。
- 建议存在生殖道感染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应在孕前根据病原体的类型给予针对性治疗,感染控制后方可受孕,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全身性抗生素。
免疫功能紊乱
需要根据患者的免疫功能紊乱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自身免疫功能紊乱
抗磷脂综合征:
- 对于原发性APS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应给予抗凝治疗。对于既往无流产史或单次流产发生在妊娠10周以前者,可不予特殊治疗,或予小剂量阿司匹林;
- 对于有习惯性流产病史的患者及有1次或1次以上妊娠10周后流产者,在确诊妊娠后可给予肝素抗凝治疗,每日2次皮下注射,直至分娩前停药;
- 对于有血栓病史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应在妊娠前就开始抗凝治疗。此外,由于孕妇产后3个月内发生血栓的风险较高,因此,抗凝治疗应持续至产后6至12周,既往有血栓者产后可改用华法林。
- 对于非典型产科抗磷脂综合征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具有良好的妊娠结局。因此,建议对非典型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患者进行抗凝治疗,但应按个体化处理,即治疗过程中严密监测胚胎发育情况,定期复查APL情况,胚胎发育良好且APL连续3次阴性时方可考虑停药。
目前,有专家提出非典型产科抗磷脂综合征的概念:①抗磷脂抗体(APL)阳性,但临床表现不典型(如2次小于妊娠10周的不明原因流产;3次或3次以上非连续不明原因的流产);②有典型抗磷脂综合征临床表现,但APL间歇性阳性者;③APL实验室指标不满足中高滴度阳性(>第99百分位数),仅是低滴度阳性(第95~99百分位数)。
抗核抗体阳性:对于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SEL)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需要在风湿免疫科及产科医师的共同指导下,在病情缓解后方可选择适当时机受孕,孕期密切监测SLE病情活动及胎儿发育情况,合理用药,适时终止妊娠。建议对抗核抗体阳性的习惯性流产患者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抗甲状腺抗体阳性: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的习惯性流产患者可考虑使用小剂量甲状腺素治疗。
同种免疫功能紊乱
淋巴细胞免疫治疗(lymphocyte immunotherapy,LIT)及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可明显改善同种免疫功能紊乱导致的流产患者的妊娠结局。然而,目前对LIT及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这两种免疫治疗的有效性尚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不建议对习惯性流产患者常规进行免疫治疗。但仍有临床实践证明,免疫治疗对防治早期习惯性流产有一定疗效,对于已经排除各种明确致病因素,考虑存在同种免疫功能紊乱的不明原因习惯性流产患者,尤其是封闭抗体阴性及NK细胞数量及活性升高者,给予LIT或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仍可作为一种治疗手段。
习惯性流产如何进行中医治疗?
该疾病的中医治疗暂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但一些中医治疗方法或药物可缓解症状,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师指导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