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型心绞痛是具有潜在危险的严重疾病,急性发作时可立即舌下含服硝酸甘油,若无效,可静脉应用硝酸甘油或硝酸异山梨酯。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药物治疗包括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抗凝、调脂等。
硝酸酯是内皮依赖性血管扩张剂,可扩张外周血管和冠状动脉,可舌下含服或静脉使用,若反复的缺血性胸痛、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心力衰竭,建议静脉使用。
对于没有禁忌证(低血压和既往过敏史者),给予最大耐受剂量抗心肌缺血药之后仍有持续缺血性胸痛,可静脉注射硫酸吗啡。需注意呼吸功能的抑制,若出现呼吸功能抑制,应给予纳洛酮。
所有无阿司匹林禁忌证的患者均立即服用阿司匹林,在阿司匹林基础上,联合应用一种P2Y12受体拮抗剂(替格瑞洛或氯吡格雷)至少12个月,除非有极高出血风险等禁忌证。
中高危的不稳定心绞痛患者确诊后应尽快启动肠道外抗凝治疗,并与抗血小板治疗联合进行,警惕并观察出血风险,如果患者在早期(4~48h内)接受介入性治疗,建议选用普通肝素或比伐卢丁,如果患者拟行非介入性治疗,宜先用磺达肝癸钠或低分子肝素;其中对于出血风险高的患者,选用磺达肝癸钠。
存在持续缺血症状的患者,无禁忌证(如心动过缓、心脏传导阻滞、低血压或哮喘等),应早期使用(24小时内),并建议长期使用,而对于疑似或确诊血管痉挛性心绞痛患者,应避免使用。
注意应从小剂量逐渐加至患者最大耐受剂量,除心功能Killip分级Ⅲ级或以上的患者,争取调整患者安静时心率55~60次/分。
持续或反复缺血发作、并且存在β受体阻滞剂禁忌的患者,除有严重左心室功能障碍、心源性休克、PR间期>0.24s或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而未置入心脏起搏器的患者,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应作为初始治疗。
心力衰竭、左室收缩障碍、糖尿病患者,如无禁忌证,在发病24h内开始ACEI治疗。
所有LVEF<40%的患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稳定的慢性肾病患者,如无禁忌,应长期坚持使用ACEI类药物,ACEI类不耐受者可用ARB替代。
若无禁忌证,无论血基线LDL-C水平和饮食控制情况如何,均建议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降脂,长期维持。
不稳定心绞痛患者,应进行准确的危险分层,早期识别高危患者。对于极高危或高危患者,建议采取积极的早期介入策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
极高危缺血患者,包括:
建议行紧急介入策略(<2h)。
高危缺血患者,包括:
中危缺血患者,包括:
冠状动脉造影显示血管解剖特点不适合行PCI或冠脉复杂病变者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该疾病的中医治疗暂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但一些中医治疗方法或药物可缓解症状,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师指导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