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控制狂犬病传播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对宿主动物的免疫,为犬类接种疫苗是预防人类狂犬病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目前,我国养犬数量超过1亿只,80%分布在农村地区,免疫注射难度大,免疫覆盖率低,还有很大数量的流浪犬和传播狂犬病的野生动物。因此,呼吁文明养犬,及时给家养的狗和猫接种疫苗。
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危险环境下的个体均推荐进行暴露前预防性狂犬病疫苗接种,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例管理的医护人员、狂犬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兽医、猎人、动物驯养师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农学院学生等。此外,建议到偏远、难以获得及时的暴露后预防处置的地区,且存在暴露风险的游客进行暴露前免疫。
免疫程序:第0和7天分别肌内注射1剂,共接种2剂。
接种途径、部位和剂量:2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于上臂三角肌,2岁以下幼童可选择大腿外侧上1/3处肌内注射。禁止在臀部肌肉注射。每剂 0.5 ml 或 1.0 ml(具体参照产品说明书)。
免疫功能低下者应接受3针暴露前免疫程序,第0和7天,以及第21~28天分别肌内注射1剂。
出于暴露前预防的目的,已接受全程基础免疫者无需定期进行加强免疫。定期加强免疫仅推荐用于因职业原因存在持续、频繁或较高的狂犬病病毒暴露风险者(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兽医)。
免疫程序: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人员每 6 个月监测1次血清中和抗体水平;兽医、动物疫控部门等每 2 年监测一次血清中和抗体水平。当血清中和抗体水平 <0.5 IU/ml 时需加强接种1 剂。
对于暴露前预防,对疫苗中任何成分曾有严重过敏史者应视为接种同种疫苗的禁忌症。妊娠、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活动期、使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对一种疫苗过敏者,可更换另一种基质的疫苗继续原有免疫程序。
异常反应罕见,发生率极低,主要包括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血管性水肿及过敏性休克。
发生过敏性休克至呼吸、心跳停止的间隔约为5分钟,因此迅速处理十分重要。只要怀疑过敏性休克,就启动急救流程,避免因为延迟诊断而延误抢救。开始治疗的关键是维持呼吸道通畅和保持有效血液循环,尤其强调肾上腺素的紧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