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不同类型嗜睡障碍疾病具有不同的诊断标准。
发作性睡病1型
患者存在在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和睡眠发作,症状持续至少3个月以上。
满足以下1项或2项条件:
- 有猝倒发作。经过标准的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MSLT)检查平均睡眠潜伏期≤8分钟,且出现≥2次睡眠始发REM睡眠现象(SOREMPs)。推荐MSLT检查前进行夜间多导睡眠图(nPSG)检查。nPSG出现睡眠始发REM睡眠现象可以替代1次白天MSLT中的睡眠始发REM现象。
- 免疫反应检测脑脊液中Hcrt-1浓度≤110 pg/ml或<正常参考值的1/3。
发作性睡病2型
- 患者存在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和睡眠发作,症状症状持续至少3个月以上。
- 标准MSLT检查平均睡眠潜伏期≤8分钟,且出现≥2次SOREMPs,推荐MSLT检查前进行nPSG检查,nPSG出现睡眠始发REM睡眠现象可以替代1次白天MSLT中的睡眠始发REM睡眠现象。
- 无猝倒发作。
- 或脑脊液中Hcrt-1浓度没有进行检测,或免疫反应法测量值>110pg/ml或大于正常参考值的1/3。
- 嗜睡症状和(或)MSLT结果无法用其他睡眠障碍如睡眠不足、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睡眠时相延迟障碍、药物使用或撤药综合征所解释。
特发性过度睡眠
诊断标准根据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特发性嗜睡症的诊断需要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每日周期性不可抗拒的睡眠需求或白天陷入睡眠至少持续3个月;不存在猝倒;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证实SOREMPs少于2个,或前夜多导睡眠图上的快动眼睡眠相睡眠潜伏期≤15分钟时,无SOREMPs。
存在以下至少一项:
- 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显示平均睡眠潜伏期小于等于8分钟;
- 24小时多导睡眠图或腕动计联合睡眠日志显示的24小时总睡眠时间大于等于660分钟(通常12~14小时);
- 排除睡眠不足综合征;
- 无法通过其他睡眠障碍、躯体或精神障碍、使用药物或毒品情况来更好地解释。
Kleine-Levin 综合征
Kleine-levin综合征的诊断基于发作性嗜睡的临床特征及典型的认知和行为紊乱,同时需排除其他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毒物和代谢性病因。
Kleine-levin综合征的诊断需符合以下所有项:
- 至少有2次嗜睡和睡眠时间增加的发作,每次持续2日至5周。
- 每18个月至少复发1次,复发频率通常高于年1次。
- 发病间期警觉性、认知功能、行为和情绪正常。
- 发病期至少有以下一种情况:认知功能障碍、感知觉改变、饮食失调(厌食或食欲亢进)或脱抑制行为(如性欲亢进)。
- 其他睡眠障碍,其他躯体、神经或精神疾病(尤其是双相障碍),或毒品、药物的使用不能更好地解释嗜睡及其相关症状。
睡眠不足综合征
睡眠不足综合征,也称为行为导致的睡眠不足综合征,病因明确,因急性或慢性睡眠缺乏所致,表现为清醒期睡眠压力增加、易发生日间嗜睡、操作能力受损等。
诊断须满足以下条件:
- 患者每日无法遏制的白天困倦或陷入睡眠状态;
- 在青春期前的孩子,常主诉有困倦相关的行为异常;
- 通过病史、睡眠日志或体动记录仪确定的患者夜间睡眠时间通常低于同龄人;
- 夜间睡眠缩短的模式存在至少3月以上的大多数夜晚;
- 患者的睡眠缩短被认为是干扰的,在周末或假期无干扰情况下睡眠时间延长;
- 延长的总睡眠时间能够改善嗜睡症状。
这些症状无法用睡眠障碍、内科或精神科疾病、药物、物质使用所解释。相隔两个小时均匀地分散在一天中。嗜睡的人大约五分钟或不到五分钟就能入睡,四次小睡中至少有两次会发生向REM(快速眼动)睡眠的过渡。对比之下,正常人一般需要12~14min才能入睡,并且不会进入REM睡眠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