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心衰的治疗方法,主要有: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机械辅助循环、心脏移植、细胞移植。其中药物治疗占绝大部分,外科手术作用有限,心脏移植由于受供体心和费用的影响,使治疗得不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机械辅助循环发展很快,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药物治疗和心脏移植治疗手段的有效补充。
急性左心衰竭通常起病急骤,病情危重而变化迅速,需给予紧急处理。治疗目标是迅速纠正低氧和异常血流动力学状态;消除肺淤血、肺水肿;增加动脉系统供血。
治疗原则为氧疗、静脉给予吗啡、利尿、扩血管(包括连续舌下含服硝酸甘油2~3次)和强心等。
在急性肺水肿时,可以给予氧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吗啡、静脉用利尿药和血管扩张剂等。
过度利尿可能会导致患者严重的低血压,如果患者有严重的高血压,则有必要使用硝普钠等血管活性药物。如果患者有缺血发作,则使用硝酸甘油和相关的药物治疗。
在舒张功能不全的患者,一些病例中需要进行紧急心脏电复律。还可以积极应用β受体阻断药(如比索洛尔、美托洛尔)或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药(如地尔硫卓)以降低患者的心率。
需预防识别与治疗能引起或加重心衰的特殊事件,特别是感染。肺梗死、心律失常特别是房颤合并快速心室率,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贫血、肾功能损害等均可引起心衰恶化,应及时处理或纠正。
每日测定体重以早期发现液体潴留非常重要。如在3天内体重突然增加2kg以上,应考虑患者已有钠、水潴留(隐性水肿),需加大利尿剂剂量。
心衰急性发作伴有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要限制钠摄入<2g/天。轻度或稳定期心衰患者一般不主张严格限制钠摄入。盐代用品因常富含钾盐应慎用,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合用时可能致高血钾症。
轻中度症状患者常规限制液体并无益处,严重低钠血症(血钠< 130 mmol/L)者,液体摄入量应<2 L/天。
宜低脂饮食,肥胖患者应减轻体重,须戒烟。对严重心衰伴明显消瘦(心脏恶病质)者,应给予营养支持,包括给予血清白蛋白。
失代偿期需卧床休息,多做被动运动,以预防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临床情况改善后,应鼓励在不引起症状的情况下进行体力活动,但要避免用力的等长运动。
压抑、焦虑和孤独在心衰恶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心衰患者死亡的主要预后因素。综合性情感干预(包括心理疏导)可改善心功能状态,必要时可考虑酌情应用抗抑郁药物。
下列药物可加重射血分数降低心衰症状,应尽量避免使用:
无肺水肿的心衰患者,给氧可导致血流动力学恶化,但对心衰伴睡眠呼吸障碍者,夜间给氧可减少低氧血症的发生。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对所有新诊断的HFrEF患者应尽早使用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有淤血症状和或体征的心衰患者应先使用利尿剂以减轻液体潴留。
患者接受上述治疗后应进行临床评估,根据相应的临床情况选择是否进一步加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伊伐布雷定,以及换用ARNI,或接受器械(CRT、ICD等)治疗。
所有心衰患者有液体潴留的证据或原先有过液体潴留者,均应给予利尿剂,且应在出现水钠潴留的早期应用。前临床心衰阶段的患者因从无水钠潴留,不需应用利尿剂。
利尿剂一般应与ACEI和β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
通常从小剂量开始,如呋塞米或托拉塞米,氢氯噻嗪,并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尿量增加、体重每日减轻0.5~1.0kg。
一旦病情控制,即以最小有效剂量长期维持。在长期维持期间,临床仍应根据液体潴留的情况随时调整剂量。
如患者出现利尿剂抵抗,可用以下方法克服:
推荐用于不能耐受ACEI的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对因其他适应证已服用ARB的患者,如随后发生慢性收缩性心衰,可继续服用ARB。
对于NYHA心功能Ⅱ~Ⅲ级、有症状的HFrEF患者,若能够耐受ACEI/ARB,推荐以ARNI替代ACEI/ARB,以进一步减少心衰的发病率及死亡率。
患者由服用ACEI/ARB转为ARNI前血压需稳定,并停用ACEI36小时,小剂量开始,每2~4周剂量加倍,逐渐滴定至目标剂量。应监测血压、肾功能和血钾。
病情相对稳定的HFrEF患者均应使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NYHA IV级心衰患者需待病情稳定后,在严密监护下由专科医师指导应用。
临床须从极小剂量开始,每2~4周剂量加倍,逐渐达到指南推荐的目标剂量或最大可耐受剂量。静息心率降至60次/分钟左右的剂量为β受体阻滞剂应用的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有液体潴留或最近曾有液体潴留的患者,必须同时使用利尿剂。
应用时需注意监测:
NYHA心功能Ⅱ~Ⅳ级、LVEF≤35%的窦性心律患者,合并以下情况之一可加用伊伐布雷定:
对合用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胺碘酮的患者应监测心率和QT间期。避免与强效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如唑类抗真菌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
应用利尿剂、ACEI/ARB/ARNI、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仍持续有症状的HFrEF患者。也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
地高辛不能用于窦房传导阻滞、二度或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除非已安置永久性起搏器;与能抑制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的药物(如胺碘酮、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必须谨慎。
LVEF≤35%、使用ACEI/ARB/ARNI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仍有症状的HFrEF患者;急性心肌梗死后且LVEF<40%,有心衰症状或合并糖尿病者。
通常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应与袢利尿剂合用,应避免同时补钾及食用高钾食物,除非有低钾血症。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治疗后应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
心衰患者合并高血压或心绞痛而需要应用CCB时,可选择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短效及具有负性肌力作用的钙拮抗剂(CCB)对射血分数降低心力衰竭不宜应用。
心衰伴有明确动脉粥样硬化疾病,如冠心病或心肌梗死后、糖尿病和脑卒中,而有二级预防适应证的患者,须应用阿司匹林。心衰合并房颤时血栓栓塞风险显著增加,抗凝治疗需要权衡获益与出血风险,栓塞风险高的患者需抗凝治疗。
在药物优化治疗至少3个月后仍存在症状性心衰,伴QRS时限延长、左束支传导阻滞、LVEF降低等情况的患者,根据适应症可进行CRT治疗,以改善症状及降低病死率。
处理要点:临床应严格遵循适应证,选择适当的治疗人群,尽量选择理想的左室电极导线置入部位,术后进行起搏参数优化;尽可能维持窦律,继续合理抗心衰药物治疗。
心衰患者是否需要置入ICD,最终结果要因人而异。对于中度心衰患者,符合适应证,预防性置入ICD是必要的。重度心衰患者的预期存活时间和生活质量不高,不推荐置入ICD。符合CRT适应证且为猝死高危人群,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缺血性心肌病的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条件应尽量置入CRT~D。
心脏移植可作为终末期心衰的一种治疗方式,主要适用于无其他可选择治疗方法的重度心衰患者。与传统治疗相比,它会显著增加生存率、改善运动耐量和生活质量。心脏移植的主要问题,是移植排斥和供体心脏短缺。
心力衰竭的根本原因在于体虚,尤其与心脾肾阳虚有关。常为六淫外邪、思虑劳倦、房室不节而诱发。主要分情况进行辨证治疗。
严格控制液体入量,并加强利尿:合理控制24小时液体出入量,保持出量多于入量500~1500ml,将体内潴留的钠和水充分排出体外,以逐渐消除严重的肺水肿和组织水肿。给予合理的血管扩张药治疗。
加用正性肌力药物:适用于左室功能严重低下,上述治疗效果差的严重的心力衰竭患者。
血流动力学监测指导治疗:适用上述积极治疗依然反应差的重症心力衰竭患者。纠正低钠、低氯血症。
对出现少尿或无尿伴有急性肾衰竭,药物治疗难以见效者,可考虑用血液超滤或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
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呼吸:对严重肺水肿伴严重低氧血症和(或)CO2潴留,药物治疗不能纠正者,应尽早使用,既可纠正呼吸衰竭,又有利于肺水肿的治疗与消退。
纠正快速心律失常:对伴有快速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心室率快者,应予以积极纠正。
左心辅助治疗:对左室心功能严重低下,心力衰竭反复发作,药物治疗难以好转的患者,有条件可考虑行体外膜式氧合(ECMO)、左心辅助治疗,为心脏移植术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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